因一句 “饿了么力压美团 5 元” 的广告语,饿了么向美团道歉了!

田宁
2019-05-22 20:29

近日,饿了么公开就此前饿了么隶属的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猪粉世家小吃店和“美团”隶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科技”)所涉的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在饿了么网上订餐发布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信息)发布道歉声明,称给三快科技造成了困扰和影响,向三快科技、客户及其他消息者道歉。

饿了么在道歉声明中称,饿了么已于判决后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相关商家宣导停止制作类似广告,同时饿了么将在售后的经营活动中审慎审查,避免因审核不严等原因再次出现侵害第三方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场历时三年多的纠纷到此总算告一段落。

事件回顾

2016年,有用户在饿了么平台订餐,看到一句“饿了么力压美团 5 元”的广告语,而实际上饿了么和美团平台上的销售价格却相同。

随后,美团点评对所涉4家企业(和个人商家)上诉,其中,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猪粉世家小吃店皆是在饿了么网上订餐发布的该信息。

2016年11月14日,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林蔚律师向拉扎斯公司发送了一份《律师函》,称其受三快公司委托就拉扎斯公司在其公司网页及APP页面上刊登的宣传口号“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折扣优惠多多,快来下单吧”致函拉扎斯公司,要求拉扎斯公司:

1.在收到该函当日立即停止一切侵害三快公司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并在收函后两日内向委托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承诺停止一切针对三快公司的不法行为,并保证不再重犯;

2.自收到该函之日起三日内立即在饿了么网站首页及APP页面上刊登向三快公司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的声明,声明内容应当事先经三快公司审核认可,声明末尾应当加盖拉扎斯公司公章;

3.按上述要求解决此事,以期尽快解决上述纠纷,否则,受托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三快公司的授权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法律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究拉扎斯公司的法律责任。

随后,三快公司就本案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请求判令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立即停止在“饿了么网上订餐”(网站:https://www.ele.me)发布“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信息;

2.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连带赔偿三快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3.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连带赔偿三快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万元;

4.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向三快公司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5.由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认为,三快公司在本案中起诉的是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在“饿了么网上订餐”网站的网页(https://www.ele.me/shop/389279)即猪粉世家小吃店在“饿了么网上订餐”平台上的商户页面发布“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广告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故仅对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是否存在上述行为、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基于上述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评判。

2018年6月,一审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如下:

一、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立即停止在“饿了么网上订餐”的涉案网页(https://www.ele.me/shop/389279)上发布“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信息;

二、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三快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

三、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三快公司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000元;

四、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饿了么网上订餐”的涉案网页(https://www.ele.me/shop/389279)上刊登声明并保留七日,以消除影响,声明的内容须经法院审核;

五、驳回三快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700元,由拉扎斯公司、猪粉世家小吃店共同负担10000元,三快公司负担4700元。

二审期间,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法院对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在2018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饿了么向美团点评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 5 万元、4案中最早的判决已于2018年6月生效后,饿了么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的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项,故美团于2019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美团申请执行后,饿了么于近日在官网首页挂出了道歉声明。

谈及此事,美团代理律师张泽吾表示,饿了么这种片面的宣传和对比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张泽吾律师还表示:企业间的竞争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以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秩序。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3月3日消息,《商报》获悉,近日,有关于外卖骑手罢工的传闻出现,对此,饿均予以否认。方面表示,并非罢工,而是(骑手)站点早会,因为一些小口角起冲突。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北京只是运力紧张。据悉,此前有网友爆料称,广州深圳部分乐跑骑手罢工,聚集在一商场前称:降单价罢工。原先单无论距离远近平均7元单。外卖员粗略计算,一周将损失上百元,一月将损失上千元。
2月25日消息,《商报》获悉,据财联社报道,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前浙江金华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要求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11月2日消息,《商报》获悉,新浪旗下平台“黑猫投诉”近日发布外卖行业主流企业投诉数据对比情况。截至2020年10月28日,在该平台上,有效投诉总量为31731,回复率是;饿有效投诉总量为13345,回复率是100%。此外,数据显示,的投诉完成率为,响应时间为。
2月26日消息,《商报》获悉,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饿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处罚通告。通告指出,2020年,饿潮汕地区工作人员要求商家“二选一”,不得入驻其他网络订餐平台。对此,汕头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饿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处罚,罚款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浙江金华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
2月12日-2月16日,饿将每天上午10起发放金额为16元的零门槛消费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活动周期内每人每天限领一次,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本次饿发放的消费券,覆盖北京区域内数万家餐饮商户。《商报》了解到,昨日,北京市政府宣布将面向在京过年人员发放4000万元“零门槛”年货消费券。本次发放有多家平台参与,包括饿、京东、苏宁、等。
2月19日消息,《商报》获悉,为了给春节期间留深的外卖小哥真切关怀,深圳观湖街道位于观城社区党群服务V站的“外卖小哥安全驿站”在春节期间正式亮相,而这也是全国首家外卖小哥安全驿站。观湖街道工作人员介绍称,此次亮相的“外卖小哥安全驿站”,是街道从外卖小哥的需求出发,进行的一次全新尝试。而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名饿等公司的外卖小哥在派送外卖期间就近在驿站休息。
12月27日消息,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召集饿、京东到家、苏宁易购、58同城等平台代表开会,通报2020年本地生活交易类平台监管情况。会上披露,有4000多家存在证照缺失、虚假证照、许可证过期等问题,饿占一半。
11月30日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11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检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 执行情况的报告。广东省省市场监管局先后约”“饿”两大网络订餐平台,督促其向平台内餐饮经营者及消费者宣传有关政策要求,提供小份餐等多样选择。截至今年10月底,“”“饿”累计共26.7万家入网餐饮经营者上线小份菜、小份饭等,上线以来累计交易约4.1亿份。
6月1日消息,近日,广东揭阳有商家称,其在开通外卖后,被饿下线。据反映,已有上百位商家被逼下线。普宁市监局对此作出答复:将约商家,调查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据了解,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会上明确指出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4月22日消息,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 针对个别餐饮店后厨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日迅速组织对相关的外卖厨房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约饿两大外卖平台相关负责人,责令平台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商家进行下线处理,同时从即日起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饿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卖平台均要求所有入驻平台的商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