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双11”售后服务体验,执行情况良好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双11”网购商品售后服务体验结果。就体验结果表明,主要电商平台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中消协表示在今年的“双11”网购体验式调查活动期间,中消协从12家网络购物平台选择购买了标示折扣力度较大、销售量较多的184款商品,其中包含26款预售商品,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物流到货、发票开具等服务进行体验。
体验结果显示,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服务中,体验实验的184款商品,成功退货178款,退货成功率为96.7%;而未退货成功的6款商品中,有4款是食品与纸尿裤,因该类商品性质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而导致退货失败。
在退货成功的同时,任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1) 有的平台商家擅自扩大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
2) 有的平台商家七日无理由退货时间起算点不准确,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从到货之日的次日起算,而是按照商品签收之日当天起算;
3) 有的平台商家退货流程不便捷,平台在退货审核通过后不提供退货地址等信息,需要消费者与商家联系后方能进行退货,增加了消费者退货难度。
4) 有的平台商家未在订单信息确认页面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在物流到货时间方面,在购买的184款商品中,第1周到货商品151款,占比82.1%;第2周到货商品32款,占比17.4%,主要为支付定金的预售商品;第3周到货商品1款,但事先已明示最晚发货时间为12月12日。
在开具发票方面,12家电商平台均不同程度存在不开具发票的情况,体验人员购买158款商品的同时向商家索要了发票,其中93款商品没有提供发票,占比58.9%。
虽然仍有问题需要改善,但就整体而言,主要电商平台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面对此次提出问题,中消协希望各电商平台和商家,一是要合理界定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并与消费者确认,同时要依法落实退货时间起算点,简化退货退款流程。
二是要优化物流配送资源,做好“双11”等集中促销活动的物流配送问题预案,确保商品及时配送到位。
三是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正式购物凭证,不得以任何方式回避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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