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周兴
2020-12-29 11:54
12月29日消息,《》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统称为公告),对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要求。
公告中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公开的缺陷消费品信息,建立有效的阻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上销售的程序。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便捷的争议解决与补救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质量安全纠纷;鼓励开展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自我承诺。
此外,公告还指出,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建立和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缺陷信息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当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时,生产者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并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对未能消除缺陷的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鼓励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内部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可追溯机制,完善产品标识、销售记录、产品注册、保修索赔等安全记录。
《》分析认为,此举或对盲盒经济起到一定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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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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