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示处罚晋商消费金融公司
田宁
2019-08-23 11:48
8月23日消息,《》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公示了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消费金融”)作出行政处罚。
央行给出的违法行为类型属于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行政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另外,2019年6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李文莉拟任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未得到山西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批复称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拟任命高管申请首次被监管部门公开否决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费金融建立于2016年,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同时也是山西省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企查查数据显现,晋商银行为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
据《》了解,自开业以来,公司持续盈利,净利润不断攀升,2018年,晋商消金实现营业收入3.38亿元,净利润约为8197万元,同比增长约77.5%。
不过,晋商消费金融在2018年曾连续踩雷元宝e家、昊园恒业等租房分期、旅游分期后,其业绩也受了一定影响。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晋商消费金融净利润已超过1亿元,但最终2018年全年净利润却为8197万元,这便意味着晋商消金第四季度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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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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