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傍大牌”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打击的对象

2017-11-17 17: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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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傍大牌”实际上就是某些经营者通过仿冒别人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为消费者认可的商业标识的方式,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而误购,从而谋取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傍大牌”的行为存在,不仅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容,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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