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库违约拖欠商家131万货款被起诉

2022-06-07 15: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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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寺库与入驻商家的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3月,原告人人奢商行与深圳寺库公司签订《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以自己名义在“寺库平台”销售商品,并由北京寺库公司代收货款,由深圳寺库公司向其定期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人人奢商行缴纳5万元保证金,但深圳寺库公司一直未按时支付2021年6月至7月的1314154元货款。经催要,寺库公司还是拒绝支付。经人人奢商行了解,北京寺库公司的平台深陷财务危机,故起诉维权。法院认为,人人奢商行与深圳寺库公司签订的《平台服务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据此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裁判被告深圳寺库公司向人人奢商行支付货款1314154,并退还保证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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