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印发电子商务发展办法 单个主体最高扶持2000万元

2022-05-12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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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消息,5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出台,网络销售额达标的电商企业、入驻南海的电商企业和载体、区内电商服务机构、主流MCN机构、直播电商示范企业都在扶持范围内。其中,网络销售达标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企业入驻载体租金补贴全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商总部迁入达标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园区、产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机构、直播电商基地均可申请奖补,其中电商载体公共配套服务提升补助最高1000万元。拥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且在南海依法纳税的网红主播为南海企业带货,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相关主体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商主题活动单个最高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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