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起诉公众号众程侵权 索赔15万元

2017-07-13 19: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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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晚间消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三原告以侵犯名誉权纠纷为由,将宜宾众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7年6月30日,被告在微信公众号“众程召车驾驶员服务号”上转载了“的哥的姐驿站”发布的题为《滴滴,是时候和你说再见了》的文章。宜宾众程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转载上述虚假信息,损害了“滴滴”名誉,因此滴滴出行等三所公司起诉宜宾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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