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蜂等32家单位因拒收人民币现金被央行处罚

2022-02-22 1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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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消息,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南京便利蜂商贸有限公司扬州江阳西路二店、北京达美乐比萨饼有限公司门头沟路店等均被处罚。央行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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