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外卖员、快递员等新业态就业者须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

2022-02-09 11: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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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消息,近日,安徽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聚焦平台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供给、依法治理新业态领域劳动纠纷等重点问题,明确4个方面18项举措,维护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电商销售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实施方案》提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以下简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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