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印发实施方案 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2021-11-29 14: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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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消息,11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4年5月7日终止。目标是:2021年年底前,完成试点业务测试运营与阶段评估工作;2022年年底前,实现试点业务常态化运行;2023年年底前,全面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和水平。据了解,2021年5月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的批复》明确,批准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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