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刷单、刷信誉等或被禁止

2017-10-31 14: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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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法草案10月31日第二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这意味着,电子商务经营者“刷单”“刷信誉”等行为或被禁止。
此外,该草案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注销的方式和程序,不得对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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