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共享汽车新政实施:车身不得有广告

2017-10-27 14: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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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成都市多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于10月27日正式实施。本次意见明确了运营企业、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并从鼓励推动充电桩、停车位建设,为共享汽车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本次意见为共享汽车上路提出了一系列准入门槛:1,车辆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性质应为“租赁”;2,安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3,车辆外形美观,除企业标识外无广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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