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享单车企业将通过公开招标获得投放指标

2021-07-14 2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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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消息,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明确,各共享单车企业将通过公开招标的竞争方式确定车辆投放数额。经营者将未经备案的共享单车投放使用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收回违法投放的车辆,处5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新增车辆配置竞标。共享单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停放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按照每辆2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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