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因所售大米长虫被判赔偿消费者55000元

2021-04-27 1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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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4月26日,李华与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接连公开,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0126-10132、10134-10181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该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五十五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本案中,涉案食品存在长虫的情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关乎民众的安全,被告出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沃尔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华每案赔偿金人民币1000元,五十五案共计人民币55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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