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

2021-04-23 17: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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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消息,昨日,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等手段阻断快递经营者正常服务;平台型快递经营者不得禁止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限制其他快递经营者进入。据悉,该草案将促进和规范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快递经济、保护快递业各方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坚持公平竞争、绿色安全、协同发展、服务民生的促进原则,提升快递业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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