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将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围

2020-12-04 16:06:02
分享

12月4日消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就《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明确,出租车分为巡游车和网约车,且都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另外,网约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实行明码标价的,处1到3万元的罚款;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约车人与其进行交易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更加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最新动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