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回应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已提审改意见

2020-11-30 11: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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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消息,据羊城晚报报道,针对广东省一文件中“落实国家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条款,一律师认为清退共享电动自行车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并向广东省司法厅提起了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广东省司法厅近日向该律师发送的复函称,该项条款与国家有关文件表述不尽一致,并已提出审查意见要求相关单位进行研究修改。据了解,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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