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稻线上停售产品裁决被解除

2017-09-27 1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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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消息,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对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即“北京苏稻”)、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即“苏稻”)采取的的保全措施。

该措施包括,“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立即停止在上述电商平台的涉案糕点、粽子等产品宣传推广中使用‘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稻香村集团’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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