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地区选择考虑四点因素

2020-01-19 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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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消息,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宣布扩大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商务部发文称,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统筹考虑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区纳入试点;二是结合综合保税区开放发展要求,将设有综合保税区的部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纳入试点;三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将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城市纳入试点;四是积极发挥跨境电商扩大消费、支持相关地区开放发展作用,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在城市纳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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