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佩奇“纹上身” 途歌被判侵权赔偿50万元

2019-08-18 14: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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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消息,因认为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歌”)将小猪佩奇形象张贴在旗下的TOGO共享汽车上侵犯了著作权,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人将途歌告上了北京互联网法院。8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途歌公司侵害原告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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