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P2P网络借贷平台设立资金池违法

2019-01-30 17: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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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消息,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仅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不得从事线下营销。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打着P2P网络借贷平台旗号,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其行为具有“非法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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