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赋予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新使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改革开放而生、随改革开放而兴,直接带动就业岗位200多万个,真正实现了“小区域、大产出”,在扩外贸、引外资、促升级、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