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办: 不允许金融机构为网贷平台提供担保增信

2019-01-21 1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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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消息,互金整治办发布175号文称,针对在营高风险机构的防范中要求,严防风险向持牌金融机构传导蔓延,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即金融机构不准通过网贷机构融资、不准为网贷机构提供担保增信、不准接受网贷机构投资、不准销售网贷机构产品。对资金缺口过大、“双降”要求落实不力、拒绝或怠于配合整治要求机构,及时移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或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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