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微店被认定为网络传销 已查处且被罚958万元

2017-08-22 21:47:22
分享

8月22日晚间消息,浙江省工商局在今日举办的2017“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实务公示会上,公布对“云集微店”App的处罚结果。 该行政处罚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958.41万元罚没款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约808.41万元,及罚款150万元。

据浙江省工商部门公布信息,“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

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

云集微店当事人利用“云集微店”网络购物平台,以 “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故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更加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最新动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