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消息,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近日委托检测机构对无印良品(巴沟华联店)销售的商品质量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但并未获得无印良品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称,当事人行为已明显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