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消息,根据海淀法院网消息,近日,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版权,遂将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