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监管征求意见:银行和第三方平台业务仅限借款人资料收集

2017-12-25 1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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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消息,据21财经报道,上海监管针对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征求意见。据上海一家第三方平台负责人透露,上海征求意见稿主要强调了12月初《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相关规定,也有一些细化规定,不仅影响现金贷助贷业务,还影响小微金融助贷业务。
此次上海征求意见稿限定了业务合作范围,首先,各机构(指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借款客户资料的收集,但各机构需对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管理责任。
其次,各机构需独立完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不得将客户风险评估、贷前初步审核、贷款档案建档和保管、贷款本息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催收等职责委托外包给合作平台完成。
第三,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尤其对于贷款客户的关联企业中有经营放贷业务但无放贷资质的,应加以重点关注,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放贷;对于发现此类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回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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