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各行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创新业务需书面报告

2017-12-22 1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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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消息,据TechWeb报道,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及支付机构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前30天需书面报告央行,推广业务时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刷单”、“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同时,各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滥用本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不得采用低价倾销、交叉补贴等不当手段拓展市场;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信誉。

《通知》还指出,各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涉及跨行清算业务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跨行清算的支付产品或者服务;对存量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尽快迁移到合法的清算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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