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7-12-12 14: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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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告显示,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法院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贾跃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万元;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9万元;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万元,律师费人民币256万元。

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告显示,该案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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