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消息,继中国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后,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周四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将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五个城市。他称,下一步商务部将抓紧制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帮助企业平稳过渡。过渡期延长期间,电商企业和平台应认真履行相应责任,健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