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申请财产保全 ofo 运营主体东峡大通被冻结 1375 万元
田宁
2019-01-01 15:10
1月1日消息,因拖欠顺丰物流运输费,且未能按照此前法律判决,按时还清,深圳市顺丰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小黄车ofo运营主体)在招商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375万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
此前,东峡大通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需要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689,037.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13,689,037.30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且东峡大通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的义务,则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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