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持续加强 监管领域呈扩大化趋势
2017年12月22日消息,《》记者注意到,深圳市金融办近日更新了主要职责,将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业务收纳入监管范围。
深圳市金融办主要职责第五条中,目前更新为“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七类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全市辖区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在此之前,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业务一直处于多头监管的位置。其中,租赁类牌照的监管主体较为复杂,金融租赁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持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前者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后者由商务部审批,是一般工商企业。保理、典当等业务则由商务部主管。
不过,《》记者查询了北京、浙江、山东等其他省市金融办信息的职责介绍后,截至目前,这些金融办尚未将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业务划入监管范围。
事实上,早在今年9月初,市场就传出消息,称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或将划归银监会指导监管,具体由各地金融办监管。此外在10月中下旬,银监会就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三类机构情况,分别展开了调研工作。
目前来看,此番深圳市金融办将“类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对“类金融”领域来说,未来或迎来统一监管,同样以深圳地方为例,此前的12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宣布上线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并将全市24.4万家“类金融”企业纳入监测。
而对整个金融行业来说,监管的领域也正在呈扩大化趋势。此前一段时间,网贷、虚拟货币等新金融业态的出现,带来一定风险的同时,监管也长期处于滞后位置。在此情况下,地方金融监管的压力也与日俱增。今年以来,已经有四川、山东、深圳、浙江等宣布挂牌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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