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贷信批标准公布 增加44项强制性披露

田宁
2017-10-17 14:57

近日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7)团体标准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互联网消费金融》(T/NIFA 2—2017)团体标准。

据了解,《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6)团体标准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是协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系列标准的第一项标准。近一年来,该标准经受了市场的检验,并获得监管部门以及行业的一致认可。

2017年8月24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办发〔2017〕113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为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协会依据《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的规定,在监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结合《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6)标准实施近一年以来的情况,按照“披露指标不遗漏、披露内容不冲突”的修订原则,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等披露指标进行了适应性完善。

修订后的《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7)团体标准信息披露项为126项,较原标准增加了30项,其中,强制性披露项由原来的65项增加至109项,鼓励性披露项由原来的31项减少至17项。修订后的标准保持了与银监会《信息披露指引》的一致性,对从业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行业信息透明度将进一步提升。

《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互联网消费金融》(T/NIFA 2—2017)团体标准定义并规范了27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23项,鼓励性披露指标4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和业务信息两个方面,以期规范广大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的信息透明度,从而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会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研究制订信息披露业务标准和配套自律规则。此次,协会组织十余家行业代表性会员单位开展了上述两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工作,并邀请人民银行、银监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大成律师事务所等政产学研专家对标准进行审查与指导,经过多轮修订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标准的正式发布版。

与此同时,协会根据新发布的标准及时完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功能,相关功能陆续上线,为提高从业机构信息透明度、构建公平公开的信息披露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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