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7月12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今日发布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截自韵达股份公告
公告显示,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格。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截自韵达股份公告
韵达股份表示,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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