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起诉快手用户搬运视频获赔27万

刘峰
2022-11-04 15:33

11月4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format-jpg

文书显示,原告微播视界公司称,原告经合法授权,享有“末那大叔”发布在抖音平台上的所有原创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快手公司未经许可且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报酬,擅自在快手平台上冒充“末那大叔”账号,非法搬运上述原创视频,同时对原告的投诉长期拒不处理,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快手公司辩称,已对涉案用户封号处理,涉案短视频的创作人无法确认,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涉案行为可能侵权既不明知也不应知。

format-jpg

format-jpg

法院认为,根据被告提交证据显示涉案作品系快手平台的用户自行上传,故被告在本案中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构成直接侵权;被告在收到原告通知后应当履行及时删除的义务,但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阻止侵权行为的继续进行,直至收到涉诉材料后才删除涉案短视频。对于用户上传多达95个短视频的明显侵权行为,被告的审查和采取措施时间明显超过合理期限,构成帮助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万元,及公证费、律师费合计2.5万元。

format-jpg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1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任利峰,经营范围含:旅游信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0日,注册资本10101.0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银鑫,经营范围含: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等。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8月5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文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称,被告未经合法授权,向用户提供影视作品《重案六组》第一部至第四部的在线播放服务。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共计9万元及相应维权费用。
一审原告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北京华艺汇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案开庭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美妆(杭州)淘宝店侵害企业名称权。
1月14日消息,知名游戏主播、短视频博主陈泽从跳槽,于1月12日晚9点开启秀。达多多数据显示,当晚的直播观看人次达到3950.2万次,累计点赞达到3.64亿,截止到目前,陈泽粉丝达1093.5万。在1月11日,疑似陈泽个人微博@菇蘑吃不晒出一张起诉书,某文化传播公司起诉陈泽,要求其继续履行在平台的直播协议,并要求陈泽支付违约金1亿。起诉书显示,原告为的合作运营方,亦是直接控制的关联公司。
4月23日消息,近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美妆 淘宝店相关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开庭公告。工商信息显示,美妆(杭州)淘宝店成立于2018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张超杰,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天眼查司法解析可知,公司今年涉及包括该案在内的121个案件。
4月23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美妆 淘宝店相关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开庭公告,案号浙0110民初19012号,审理法院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告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美妆(杭州)淘宝店,该案件将于2021年4月28日开庭。
12月12日消息,今日表示,为进一步降低商家的入驻门槛和经营成本,提升开店效率,平台拟新增《0元开店试运营规则》中的支持类目,于2023年12月20日生效;同时,发布关于修订《电商商家“0元入驻”试运营规范》的公示通知,新增部分参与“0元入驻”试运营的类目,预计于2023年12月19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内容和电商正在相互渗透、相互融合。
电商平台内卷加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