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公司监事会主席盛雪峰辞任

刘峰
2022-08-26 11:39

8月26日消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8月25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称,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宁物流”)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盛雪峰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盛雪峰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3月29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盛雪峰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未补选出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前,盛雪峰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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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李伟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李伟峰,1981年9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历任河南省邮政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二级检察官,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纪委委员,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

截至目前,李伟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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