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修订《[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

刘峰
2022-04-14 16:20

4月14日消息,抖音电商今日发布关于《【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修订的公示通知。

通知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及宣传】实施细则》。此规则已于2022年4月7日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1日。规则预计于2022年4月21日生效。

format-jpg

本规范适用于平台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商家,对应类目如下:婴童用品->宝宝护肤->护臀膏;婴童用品->宝宝护肤->按摩油;婴童用品->宝宝护肤->润肤乳;婴童用品->宝宝护肤->爽身粉 /痱子粉/爽身水;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儿童乳液/面霜;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宝宝护唇/润唇;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儿童洗面奶;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宝宝防晒乳/露;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婴童洗浴护肤礼盒;婴童用品->宝宝护肤->儿童淡疤护理(非药械);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仿真/过家家玩具>过家家玩具。

据介绍,本规范所称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format-jpg

商品发布规范要求儿童化妆品仅允许创建在本细则第1.1款规定的婴童用品相关类目下。除规定类目外的其他类目(如玩具品类),禁止创建儿童化妆品,避免误导消费者,造成使用安全隐患。取得3C认证的儿童装扮类玩具仅允许放置在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仿真/过家家玩具>过家家玩具类目下。商品宣传规范要求若儿童装扮玩具同时取得3C认证及化妆品备案需按照备案的类别及化妆品要求进行相应宣传,不得出现宣导未成年人化妆的内容。

对于违规的商家,未按照以上3.1、3.2、3.3、3.4 要求发布商品的,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滥发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未按照以上3.5 要求发布商品的,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发布违禁商品/信息”对商家进行处理;未按照以上“四、商品宣传要求”宣传商品的,将按照《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虚假宣传”对商家进行处理。

format-jpg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11月10日消息,电商日前发布消息称,店正式推出电商经营通知小组件,经营通知小组件可以在电脑和手机端,第一时间获得店的关键通知。开启经营通知小组件后,将可以看到以下通知:接待提醒、通知提醒、待发货提醒、待售后提醒。在小组件中点击对应图标,还能直接跳转到对应处理页面。
日前,电商发布通知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创作者分享推广行为,现修订《达人对商家履约管理规则》。
日前,电商发布通知称,为规范创作者商品分享推广行为,平台调整“真实宝服务”范围,特修订《电商直播真实宝服务管理规则》、《电商直播真实宝服务说明》。
今日,电商发布通知称,平台将新增《开箱无忧服务管理规则》,规则预计于2022年4月21日生效。
日前,电商发布通知称,为了规范创作者商品分享推广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修订《商品分享功能用户保证金管理规则》。
今日,电商发布通知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生鲜】行业管理规范》。
今日,电商发布通知称,平台目前已修订《店铺命名规范》(原《店铺类型及命名规则》)。规则于2021年12月21日进行公示,将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执行。
昨日,电商发布通知称将修订《珠宝文玩行业管理规范》,并就此调整进行意见征集。
8月11日消息,电商发布通知称:自2023年8月15日起,如有商家营业执照被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平台将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违法情节对商家发布预警,需各位商家立即联系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于30天内移除列异,并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免于平台停业处罚。如在预警期内未能移除列异,平台将采取清退、冻结货款、关闭电商权限等措施。
8月8日消息,电商发布通知称,近期平台排查发现,有部分商家通过伪造的物流证据、开箱视频等方式在举报中心发起对平台正常消费者的虚假举报,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常权益、扰乱平台经营秩序。为保障商家、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平台秩序,维护平台良好的生态环境,自即日起,平台将针对虚假举报进行专项治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