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商标“米兔”“小米省钱购”等被驳回诉争商标注册申请
田宁
2021-06-05 16:26
6月5日消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新增多条裁判文书,其中案由包含商标行政管理(商标)、其他行政。所涉及案件为小米省钱购、米兔等商标问题,均被法院驳回上诉。
其中关于此前申请的“米兔”商标,根据天眼查所示的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为由,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小米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审认为,诉争商标为汉字“米兔”与引证商标三的显著识别部分“咪兔”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二者构成近似标志。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三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服务来源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
天眼查显示,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雷军,注册资本18.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手机技术开发;手机生产、手机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等。
据了解,“米兔”是日前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国际分类为科学仪器等,目前,商标状态仍显示为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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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
电商脉搏,媒体前沿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