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田宁
2020-12-15 16:31

12月1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发布公告,明确要坚持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这四项原则。

公告显示,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同时,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该公告还对现金收付主体进行了规范。提供货到付款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应在交货地支持现金支付;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对现金收付服务主体作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充分考虑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兼容性,做好对服务对象的提示,不得要求或诱导其他单位、个人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无现金支付或歧视现金支付概念。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银行原行长朱小黄近日表示,微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诞生是对现金支付功能的延伸、补充和替代,现金与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互补性,满足了公众支付的多样化需求。他指出,目前还是有很多人依赖现金支付,长期来看,现金和非现金支付工具是长期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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