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网约车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

田宁
2019-11-21 11:58

11月21日消息,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注意到,今年7月,厦门发布全国首个网约车地方标准——《厦门市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标准》。该标准《标准》包括运营条件、服务规范、运营管理、信息安全、安全与应急、监督管理等六个部分,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定价等要素都进行了界定。其中,关于定价的问题,企业虽然可自主定价,但价格变动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且需要提前5天报备和公示,以保障乘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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